1、意向競買人應在本項目公告期內到達現場勘查標的,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不參與競拍、退回標的資產、阻止拍賣協議簽訂、拒付價款及服務費、拒絕后續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質疑或要求補償,否則將視為違約。
2、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申請資料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項目公告和相關文件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及相關拍賣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自愿承擔本次拍賣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風險,自愿全面履行拍賣交易程序。
3、意向競買人須于2023年12月28日17時前向寧夏盛世開元拍賣有限公司賬戶交納人民幣1萬元的競買保證金,并向寧夏盛世開元拍賣有限公司提供其身份證明及交款憑證,簽署相關文件完成報名手續。
4、保證金在交易成功后不抵頂成交價款,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待拍賣標的全部移交完畢無任何權益糾紛,由拍賣公司全額無息退還;
5、買受人須按照《拍賣成交確認書》的約定三個工作日內將拍賣成交價款支付至拍賣人指定賬戶。如買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權無須征得買受人同意解除成交合同而重新將本標的提起拍賣。
7、標的移交過程中產生的拆裝、運輸、垃圾清理等費用全部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進場施工人員必須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確保工人在拆卸、搬運時的人身安全,如出現工傷事故等問題由買受人自行承擔。標的移交完畢,買受人負責清理現場垃圾。
8、在標的移交過程中,如發生打架、斗毆、偷竊等違法行為,將解除成交合同,買受人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情節嚴重的提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追究買受人由此給委托人、拍賣人帶來的所有損失。 |